专家解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碧空环境
发布背景

自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中国力争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来,各方面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今年2月2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强调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倒排工期,全面开展对接测试,尽早实现系统运行,确保今年 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图片1.png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生态环境部3月26日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下称《核查指南》,本次《核查指南》的发布为碳排放市场的规范提供了基石性行动指南。

图片2.png

文件内容

《核查指南》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程序和要点、核查复核以及信息公开等内容;对核查要点包括文件评审要点、现场核查要点均作了详细的规定;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的核查。

《核查指南》明确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的定义。重点排放单位是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重点排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制的载明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设施、排放源、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等信息,并附有原始记录和台账等内容的形成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核查程序包括核查安排、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八个步骤,核查工作流程见下图。

《核查指南》对核查结果的信息公开作出明确要求,核查工作结束后,将进行结果信息双公开——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结论》与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表》向社会公开。

《核查指南》明确了核查技术工作组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同时明确了技术服务机构不能有与碳核查工作利益冲突的详细要求。

未雨绸缪

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央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是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的重要基础工作。

碧空环境作为始终奋斗在环保第一线综合性环保企业,在工业废气治理、园区废气整治提升、区域大气环保管家、生态环境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领域已深耕多年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拥有一支以省内知名专家为带头人的专业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勇于探索的技术队伍。碧空环境正紧跟国家部署,时刻关注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文件,积极学习相关技术文件,为即将来临的挑战和机遇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