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二期)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1发布来源:碧空环境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所在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

联系人姓名宋工  联系电话18767574903  邮编312369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碧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所在地:杭州市拱墅区远见大厦E701-703

联系电话0571-85173525  邮编310011  邮箱postmaster@hzbluesky.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

行业类别: 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3287m2,建设一座产业展示馆、研发人才公寓及现代医药研发车间、9#~12#车间以及二期食堂等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72125.45m2(其中地上:56073.37m2,地下16052.08m2),同时配套建设区域管线工程和广场道路、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

营运期污染工序

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不包含项目今后引进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今后引进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应另行环评并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汽车尾气;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食堂厨房、各设备平台空调外机以及车辆出入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

 

四、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距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舜兴花园

NW

~350m

一般

GB3095-2012)二级

地表水

园区内河

E

~325m

一般

(GB3838-2002)III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一般

(GB3096-2008)3类

五、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名称

内容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及汽车尾气。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

4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井道引至楼屋顶高空排放,油烟净化装置风量为20000m3/h,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85%;地下车库废气经集中收集后,沿专用井道至屋顶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残余废油脂需送至有资质的油脂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音防治措施:对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措施。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二期)项目,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35983.27万元,新征用地面积33287m2,合50亩,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

因此,本报告认为,在全面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防范措施后,并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评文件全本查回方式及期限

公众若需要对环评文件全本进行查阅,可在本公示期间,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

八、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 12369

九、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

公告时间为2020 9 -2020  9 15  日。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日期:202091

管委会二期 .pdf